(觀看「第四類接觸」影片全部內容,點入以下圖片即可↓  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‧黃海‧

台北首論上映之後兩個月,去看了二輪電影《第四類接觸》,老實說,我是被影片所宣傳號稱「百分之百」的「真實性」吸引去看的。之前,台灣出版過上下兩冊厚厚達數百頁的《外星人綁架事件》講的就是透過催眠挖掘出來有關外星人綁架的諸多不同案例。

看完後,以我的年紀和經驗,很容易就連想到有可能整部片子以虛構的新聞為幌子,聲稱以真實人物的錄影和影片故相參照,卻進行科幻驚悚,極欲造成聳動聲勢,圖的是票房之利,當然小部分的真實性有其可能,仿間汗牛充棟的幽浮、外星人事件書籍,也免不了有其真實的部分,比如本片中不時提起夢到貓頭鷹之類,真實的案例中,與外星人接觸後的催眠事證中,確實有這樣的報導,本片將相關的素材加以揉合,驚悚有餘,取信不足。

影片宣傳的是, 根據美國西北大學的幽浮研究專家愛倫‧海尼克(J. Allen Hynek)在1972年出版的《The UFO Experience: A Scientific Inquiry》一書中,提出的建議:

判別外星生物接觸的科學分類機制, 第一類:目擊、第二類:實證、第三類:面對面的接觸。史提芬‧史匹柏在二十六歲時拍的《第三類接觸》即根據海尼克的分類為片名,海尼克原來是西北大學的天文學家,不相信有飛碟這回事,在他精心鑽研不明飛行物體之後,不能不相信飛碟的存在,他曾說,也許人類只不過是七四七噴射飛機上的一隻蚊子而已,如何了解外星人的存在?外星人從哪裡來?來地球的目的為何?當年1978《第三類接觸》轟動世界,也成了史匹柏的成名作,海尼克也在片中扮演了一個科學家角色。

與幽浮、外星人的接觸又增加了第四類:綁架,而其 中最難被完整記錄的,即屬外星人綁架案例,《第四類接觸》影片宣稱2000年,一名 專業心理治療師艾碧潔泰勒,在驚人的研究計畫結果中,提出證 據確鑿、不可思議的外星人綁架事件實錄,美國阿拉斯加一處偏遠的小鎮—.諾姆鎮,所發生的故事。


看完電影,以普通的基本常識即可推論,我只能說,如果是真如影片所宣傳的事真的發生了,那麼中外報刊、媒體都不會放過這樣的新聞案例,就已知領域了解,有關外星人事件,主流科學一直未承認的。著名的世界級科幻作家克拉克,臨終前的遺言,願望 之一是;趕快找到外星人存在的證據。本片上映後引發各界質疑聲浪,環球影業也承認為了電影宣傳,造假了舊新聞,並以2萬美元與阿拉斯加記者協會(Alaska Press Club)達成和解。再說,影片中大部分的內容在催眠中展開情節, 製造恐怖驚悚。

關於催眠,常有報告指稱受催眠者易受催眠師暗示,植入不實的記憶,尤以外星人綁架件最惹爭議。最有名的假記憶的案子,1988年華盛頓州色斯頓郡的副警長英格朗(Paul Ingram)─也是
當地共和黨的副主席,他女兒說老爸是魔鬼教的大法師做出了許多駭人聽聞的惡行,控告他亂倫、雞姦和生吃嬰兒。當他否認其事時,心理學家便說他故意壓抑記憶,記不得就是最好的證據,使得英格朗百口莫辨,心理學家說,只有承認這個記憶才會自動回復,逼著他了承認莫須有的罪名,這個案子最後靠了加州柏克分校的社會學家奧夫希(Richard Ofshe) 的幫助才真相大白,證明是他女兒受到心理分析師的暗示想像出來的。

《第四類接觸》片中以「真實影片」穿插,還有演員上場表白,都有「此地無銀三百兩」之嫌,上網搜尋發現不少評論,涉及本片造假的議論,與我的想法不謀而合 。在科幻寫作者的立場,科學與科幻必須有守有為,當必須分清楚時一定分清楚,當你寫科幻小說或拍科幻電影時,盡管科幻而無礙,但不能以科幻混淆科學,表面聲稱科學,骨子裡卻是科幻。

 我自己的絕版書《第四類接觸》(皇冠1985年出版),是講利用超感應人與電腦的結合,探索外星生物,與外星人接觸,是純是科幻小說。讀者可以在本版搜尋閱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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