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「我」這個混帳無賴》
http://sf.nctu.edu.tw/award/past/four/results.php(←作品原文,點閱)
這篇小說有如驚悚懸疑的電影情節,卻留下致命的科學假設問題。
網路上,我與網友下棋,有個化名「凌萬頃」的,居然與我一樣,每次和他下圍棋,我居然都知道對方下一步棋落在那裡,他似也同樣知道我的下一步棋,一年下來,我們下了86局棋,很詭異都是和局,我和她見面,原來她是我的大學學妹瑜芬,她介紹那個跟我下棋的人,竟是長得跟我一模一樣的人,只是比我年輕二十歲,我遇到二十年前的「我」。她說,當年我離開她之後,她的父親為她複製一個「我」,讓另一個「我」與她作伴,原來我被當成了禮物送她。但她喜歡原版的我,另一個我只有邏輯跟我一樣,感情完全不一樣。我與她一夜溫存後,第二天打開電視,通緝犯照片映入眼簾,原來「複製我」偷竊銀行巨款,還留下了一堆毛髮和清晰指紋,讓「原版我」永遠留在她的豪宅裡陪伴她。
這篇複製人的故事妙趣橫生,好像處處玄機,在我第一、二次閱讀時,就排除在入選名單之外,主要是因為小說的結尾提到原生我和複製我的「指紋」和「瞳孔」(視網膜)特徵完全相同,這樣一個科幻設計,在科學假設上是錯誤的──複製人與原人的視網膜、指紋不會是相同的,本來科幻小說不需顧及是否絕對合乎科學正確性,但此項情節事關小說布局的主結構,必須與科學相符,否則難以自圓其說,足使支撐整篇小說的架構崩塌,成為一大敗筆。
我最後重新徹底檢查一遍,把它列入入選名單。最後保留交給最後決審,或有翻案機會。建議作者:結尾這個部分若再加修改,不強調「指紋」和「瞳孔」,小說還是有補救的餘地;兩人既然幾乎心靈相通,可以下和86局棋,可以解釋成作者所設定的「邏輯思考一樣,感情完全不一樣」 ,「複製我」卻如何變成竊盜銀行的通緝犯?難免有削足適履之嫌,或者發表時還可修改得更圓融。
留言列表